近日,中央财经委员会召开会议,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会议还提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在如此重要的大会上提出“三次分配”,足见中央对该政策的重视程度。各界纷纷推断,“三次分配”将成为未来配置资源的重要方式,这也与会上强调的“高质量发展与促进共同富裕”的主题相契合。实际上,“三次分配”这个词早在上世纪就出现了。早在90年代中期,对我国股份制改革有着深远影响的厉以宁先生,在专著《股份制与市场经济》中,就提出要政府加强调节、引导慈善事业的“三次分配”,通过“三次分配”可解决分配难题。

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再次提出,要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

在三次分配上其实是有着天然的优势(换言之,也是在甩不掉的责任)。先看看什么叫三次分配:

1、初次分配:是市场在主导,按劳分配,能者多得。

2、再次分配:以政府为主导,包括财政支出、转移支付、支援西北、补贴东北、乡村振兴等。

3、三次分配:是税制、慈善、第三方机构。税制,比如房产税、遗产税、资本利得税。大力发展慈善机构,援助贫穷和落后人群。这次重点提醒的是第三次分配,因为,前两个分配,已经很成熟了。

所以三次分配强调的是道德、觉悟,要通过各种手段(胡萝卜+大棒)去刺激企业回报社会。

共同富裕有两个超级战略抓手,一是三次分配包括房地产税、遗产税、移民税等完善税制,二是转移支付包括纵向转移、横向转移及纵横混合转移。在促进共同富裕的道路上,必然会调节过高收入,遗产税无疑是最具有普遍意义的过高收入税种,赠予必须纳税才有利于道德驱动力形成。

共同富裕下,上海打响对高收入人群监管新一枪

上海政府官网发布了《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方案中提到:

上海要加强对高收入高净值人员的税费服务与监管,同时对“转移利润”、利用“税收洼地”等避税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国家推行“共同富裕”,开启“第三次分配”的当下,对海外收入、高收入的监管也会越来越严格。无论是年营业额几亿的跨境电商企业主,还是深谙加工进出口贸易的老板,都得学会抬头看天,否则举步维艰。

另外全国目前有2个城市作为试点征收房产税,重庆和上海,而且这两个城市虽然房产税已经征收了多年,但是房价却依然没有下跌。

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通知书截图

根据此前曝光的“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通知书”来看,上海市房产税税额为:总房价×70%×0.4%/年,也就是说一套200万的房子,每年要缴纳5600元。按照这个标准,郑州一套200万左右的房子,每年基本上要缴纳5600元的房产税,注意,是每年都要缴纳,后期随着房价或者税局系统内评估价的上涨,税额还会随之上涨的,比如5年之后,房价涨到了300万,那么税额就涨到8400元了。

如果不是疫情,这个政策出来,又会来一波移民潮,这次财经委员会发文: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隐含之意就是要通过房产税和遗产税等税收工具,调节高收入人群收入,提前做好家庭企业财务规划!税务规划!海外身份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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