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益于投资移民政策宽松、货币贬值和地域优越,今年外国人在土耳其购房大幅增加,根据土耳其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今年1-9月,外国人在土耳其购房31925套,同比上升32.2%,主要分布在伊斯坦布尔、安塔利亚、安卡拉和布尔萨。伊拉克、伊朗、俄罗斯、沙特和科威特为前五大购房国。同时,在土耳其“一带一路”建设的快速进程下,该国也越来越成为中国投资者眼中的热门目的地,尤其是仅需25万美元投资额的土耳其投资移民项目,更是为投资人提供了一条海外资产配置的低门槛快速通道。但是,在投资土耳其之前,了解当地的税务制度也是必不可少的。


  土耳其税制概述

  土耳其有着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中最具竞争力的企业税收制度,实行属地税法与属人税法相结合的税收体系。土耳其税收制度主要分为3大类——所得税、消费税和财产税,共计14个税种,包括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两个直接税及遗产和赠与税、不动产税、关税等12个间接税。


  土耳其税务居民身份判定

  土耳其实行国籍非税籍制,即税务居民认定有独立的判定标准。根据《中国居民赴土耳其共和国投资税收指南》,土耳其居民是指在土耳其有法定住所或者在土耳其有定居意向的个人,但法律并未对“定居”做出明确的定义。而根据土耳其个税法给出的指引,“定居”的含义为拥有永久居住的意图,并且同一个人在一个时间段内有且只可能拥有一个定居地。根据KPMG的2017年12月31日更新的土耳其税制相关内容,“定居”的定义则为在土耳其内政地址登记系统里注册过当地居住地址。

  此外,根据土耳其税法规定,在任何日历年度内连续停留在土耳其的时间(短暂离境不视为在土耳其连续停留的中断)超过6个月的个人将被认定为是税收意义上的居民纳税人。在土耳其短暂停留或从事预先安排活动的商人、科学家、专家、政府人员、记者,以及在土耳其学习、就医、休假和旅游的人员除外,即便上述人员在一个公历年度中停留超过6个月,也不视为居民纳税人。

  也就是说,永居住所位于土耳其境内或一个公历年度在土耳其境内连续停留超过6个月(包括短暂离境),即被视为土耳其居民纳税人。

  土耳其税务征收范围

  土耳其仅对居民纳税人就其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征税。土耳其的非居民纳税人仅就其来源于土耳其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土耳其遗产税和赠与税

  遗产和赠与税是在继承财产和赠与财产的转让环节征收。纳税人包括个人和法人实体,只要接受的财产位于土耳其或者是属于土耳其的财产,就应征税。不在土耳其居住的外国人,接受土耳其国民赠与的位于土耳其境外的财产不征税,所有土耳其国民接受财产赠与都要征税。


  除上述针对投资人的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基本税制内容外,对于投资土耳其的企业主则有相应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纳税制度和优惠税制,此外,土耳其和包括中国在内的83个国家/地区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对于达成协定的两个国家/地区,纳税人在其中一个国家/地区缴纳的税款就可用来冲抵在另一国家/地区的应付税款,从而可以避免被重复征税。